软著方面的国家补助、软件著作权税收优惠政策
软著方面的国家补助和软件著作权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国家补助
1. 软著补贴:
为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软件著作权申请,促进企业软件产业的发展而设立。
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因地区和部门的差异而不同,具体补贴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软著补贴根据软件著作权申请数量和质量来评定,一些快速发展地区的补贴金额可以达到每件3000元以上,同时落后地区的补贴金额也在逐渐提高。例如,某些地方提供的专项补贴,企业在申请软件著作权后,可以将此作为申请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补贴政策中,最高补贴金额为800元,这体现了国家对软件著作权保护的重视。
2. 申请条件:
申请软著补贴的企业必须是注册在中国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所申请的软件必须是原创性,即没有抄袭或模仿其他企业的作品。
企业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软件开发的历程、软件的功能和特点、企业的营业执照等。
税收优惠政策
1. 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享受主体为自行开发生产销售软件产品(包括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优惠内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相应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 企业所得税减免: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4. 其他税务优惠:
如果拥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版权收入可能会被视为“特许权使用费”,适用较低的税率,从而减轻税负。
企业可以将申请软件著作权的费用(包括申请费用、代理费用等)作为研发费用进行税前扣除,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对软件的著作权发生费用可以免征增值税。
软著方面的国家补助和税收优惠政策为软件企业提供了多方面的支持,旨在鼓励软件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并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