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著和软件登记_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著区别
点击量:发布时间:2025-01-21 17:56:07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著)的主要区别体现在目的、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以及保护期限上。
1. 目的的不同:
软件著作权登记属于权利上的登记,其主要目的在于确权,即为今后追究第三方侵权留下足够的证据。这是软件开发者保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方式,通过登记来明确软件的权属关系。
软件产品登记的目的则在于投放市场,确保软件产品拥有一个合法的身份。这是软件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法律凭证,表明该软件已经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核,具备了在市场上销售的资格。
2. 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的不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部门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这是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软件产品登记则由各省市软件行业协会予以受理和认定。对于进口软件产品(含进口软件本地化产品)的登记申请,统一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受理,并最终经信息产业部审查批准后,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3. 保护期限的不同: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其保护期限与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一致,对于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保护期限则与软件产品的市场寿命和更新迭代情况有关,通常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一旦软件产品不再更新或不再销售,其登记证书可能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在目的、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以及保护期限上存在明显的区别。这两者都是软件开发者在保护自身权益和推动软件产品市场化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重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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