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著变更时没有证书原件;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著区别
软著变更时没有证书原件可能会影响到变更的办理,因为原件是证明软件著作权归属的重要凭证。至于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著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目的不同:
软件著作权登记属于权利上的登记,主要目的在于确权,为今后追究第三方侵权留下足够的证据,保护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软件产品登记的目的则在于投放市场,确保软件产品拥有一个合法的身份,提升用户对产品的信任度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 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不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部门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软件产品登记则根据软件来源不同,由不同的部门负责。国内软件产品登记由各省市软件行业协会予以受理和认定;进口软件产品(含进口软件本地化产品)的登记申请,统一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受理,最终经信息产业部审查批准后,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3. 保护期限不同: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保护期限根据著作权人的类型有所不同。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软件产品登记的保护期限则一般为5年,且软件产品登记的程序是先有著作权证和相关营业执照外加测试合格证书才能进行产品登记。
4. 法律依据和保护范围不同: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进行登记,其保护范围涵盖软件的源代码、目标代码、文档以及软件的开发过程、测试结果等,为软件著作权人提供全面的法律保护。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进行登记,其保护范围主要限于软件产品的市场流通和使用环节。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著在目的、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保护期限以及法律依据和保护范围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应根据自身需求和情况选择适合的证书进行申请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