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著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
点击量:发布时间:2025-03-20 18:20:26
软著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也不得低于10年,但如果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则可按规定或约定分期摊销。
具体来说,对于软著无形资产,即软件著作权,它属于无形资产的一种,按照相关法规,其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对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其摊销年限的确定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根据该条例,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一般不得低于10年。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土地使用权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使用年限,那么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进行分期摊销。这意味着,如果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低于10年,可以按照实际年限摊销;如果高于10年,则摊销年限可以选择按10年或更长的年限,但不得低于10年。
无形资产的摊销时间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终止确认时止,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的当月不再摊销。即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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