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著登字第bj3560号-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著区别
点击量:发布时间:2025-04-10 22:28:53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著作权(软著)登记证书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目的、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以及保护期限。以下是详细解释:
1. 目的不同:
软件著作权登记:属于权利上的登记,主要目的在于确权,即为软件著作权人提供法律上的权利证明,为今后追究第三方侵权留下足够的证据。
软件产品登记:目的在于确保软件产品在投放市场时拥有一个合法的身份,是软件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合法凭证。
2. 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不同:
软件著作权登记: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管理和登记。
软件产品登记:国内软件产品登记由各省市软件行业协会予以受理和认定;进口软件产品(含进口软件本地化产品)的登记申请,则统一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受理,并最终经信息产业部审查批准后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3. 保护期限不同: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保护期限根据著作权人的类型有所不同。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软件产品登记:有效期一般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续。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在目的、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以及保护期限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两者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共同构成了软件产品保护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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