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著企业退税-软件开发免税政策
点击量:发布时间:2025-02-28 04:20:39
软著企业退税相关的软件开发免税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软件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若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则对超出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 “两免三减半”政策:新创办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以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3. 职工培训费用税前扣除: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1. 软件企业进口设备免税: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列入特定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 软著退税申请条件:软著退税的申请条件较为严格,企业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软件开发过程中进行了软著申请,研发费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等。
软著企业退税相关的软件开发免税政策涵盖了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其他相关优惠政策等多个方面,为软件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税收支持。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积极申请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税负,提高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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